本報訊(記者紀雨童 通訊員信燕燕)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效能,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檢察情懷和溫度。近年來,湖濱區(qū)檢察院牢固樹立救助案件辦理責任意識,采取四項措施強化權利救濟。據了解,該院近年針對殘疾人、未成年人等人群共開展司法救助13件,救助金額30.48萬元。 充分發(fā)揮“12309”檢察服務中心聯動作用,建立控申部門與其他部門合作及線索移交機制。通過員額檢察官聯席會議等移交線索,形成司法救助工作合力;通過與公安、法院的聯席會議制度,及時互通案件信息,為司法救助案件調查取證提供幫助。將開展司法救助貫穿檢察機關辦案全過程,受理案件3日內,主動書面告知受害人及家屬申請司法救助的權利、條件及程序等,讓受害人充分知曉,變被動救助為主動救助;將調查取證與檢察服務相結合,司法救助與鄉(xiāng)村振興、法律援助相結合,對于司法救助申請人存在行動不便、居住偏遠、孤獨無依的,主動變申請人上訪“求助”為檢察機關下訪“救助”,利用幫扶干部、法律援助律師等,主動幫助申請人收集調取相關材料。 強力推行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。以清單條目形式,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提交的申請材料等,并提供免費復印打印服務,減輕申請人額外支付,減少往返次數,提高辦事效率,凸顯救助工作的及時性和高效性;主動研究將追索勞動報酬致生活困難的申請人納入排查范圍統(tǒng)籌救助,及時收集固定證據材料。對使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生活仍困難的申請人,積極爭取各方支持,通過與多家單位共同探討,促使兩起救助案件獲得救助審批,為同類型案件司法救助探索新路徑。 采用“三走訪”狠抓取證質效。走訪申請人,調查家庭實際情況;走訪案件承辦人,了解案件事實證據,跟蹤后續(xù)民事執(zhí)行進度,評估被告人刑滿釋放后的賠償能力,排除“不予救助”的情形;走訪村委會、社區(qū),核實材料真?zhèn),為準確救助金數額提供依據。通過“三走訪”,有效提高救助額度,杜絕“蜻蜓點水”,精準把握救助標準,增加救助資金,最大限度開展救助,確保救助精準度。 ( 編輯:唐柳楠 ) |
湖濱區(qū)檢察院:
樹立責任意識 強化權利救濟
來源: 發(fā)布日期:2021-12-03 打印
